關於我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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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信心宣言

1. 關於神

獨一永恆的神有三個不同的位格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三位一體,同質同尊同榮。(馬太福音28:19;彼得前書1:2;哥林多後書13:14)

2. 關於聖父

聖父是全能創造主並掌管宇宙萬物。(創世記1:1、26–27;詩篇90:2)

3. 關於耶穌基督

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祂與聖父聖靈同尊同榮。耶穌的一生沒有任何罪過,為了世人的罪獻上自己、成為完美的祭物,死在十字架上。第三天祂從死裡復活,彰顯祂勝過罪和死的權柄。祂昇天,有一天將再來並永遠作王掌權,祂是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。(馬太福音1:22–23;以賽亞書9:6;約翰福音1:1–5;約翰福音14:10–30;希伯來書4:14–15;哥林多前書15:3–4;羅馬書1:3–4;使徒行傳1:9–11;提摩太前書6:14–15;提多書2:13)

4. 關於聖靈

聖靈與聖父和聖子同尊同榮。祂在世上是要叫世人知道自己的罪並需要基督。從得救的那一刻起,祂住在每一位基督徒的心裡,祂供給每個基督徒生活能力,讓他們知道屬靈的真理,並帶領他們行事公義,祂給每位得救的信徒屬靈的恩賜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應該每天活在祂的掌管之下。(哥林多後書3:17;約翰福音16:7–13、14:16–17;使徒行傳1:8;哥林多前書2:12、3:16;以弗所書1:13;加拉太書5:25;以弗所書5:18)

5. 關於聖經

聖經,包括舊約和新約共六十六卷書,是神對我們的啟示和話語。它是聖靈啟示人寫的,完全無誤。聖經的權威來自神,是基督徒信仰和生命的最終依據。(提摩太後書3:16;彼得後書1:20–21;提摩太後書1:13;詩篇119:105;詩篇119:160;詩篇12:6;箴言30:5)

6. 關於救恩

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,由於叛逆墮落,眾人都成為罪人而與神分離。救恩是神白白賜予人的禮物,但我們必須認罪悔改,憑信心接受。我們永遠無法通過自我努力或行善來贖罪。只有相信耶穌基督是神赦罪的禮物,人才能從罪的刑罰中被拯救出來。當我們憑信心脫離自我中心而轉向耶穌基督時,我們便得拯救。永生是在人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的那一刻就開始。(創世記1:27;詩篇8:3–6;以賽亞書53:6上;羅馬書3:23;以賽亞書59:1–2;羅馬書6:23;以弗所書2:8–9;約翰福音14:6;約翰福音1:12;提多書3:5;加拉太書3:26;羅馬書5:1)

7. 關於教會

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奉基督之命傳福音,使萬民作祂的門徒。(歌羅西書1:18;馬太福音28:19–20;哥林多前書12:27)

8. 關於婚姻,性別和性

我們相信神照祂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(創世紀1:26–27),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,性關係必須以婚姻為前提(創世紀2:18–25;哥林多前書7:2–5;希伯來書13:4),任何形式的淫亂都是犯罪頂撞神。(馬太福音15:18–20;哥林多前書6:9–10)

9. 關於生命

我們相信所有人的生命都是神照著祂的形象造的,是神聖的,無論在任何時候或任何階段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,包括未出生的嬰兒,老年人,殘疾人或精神病患者,從受孕開始一直到自然死亡,因此,我們必須捍衛保護並珍惜生命。(詩篇139)

信心和行為的最終依據

此宣言並不代表我們信仰的所有內容,聖經作為神的啟示和無誤的話語。是真理道德和人類行為的最終依據,也是我們信仰的最終源頭。有關本教會的信仰,教義,實施,方針和紀律,長老執事會擁有對聖經及應用的最終解釋權。


我們的教會

我們是地方性的教會,按聖經教導,由長老治會,與台北基督徒地方教會的許多堂會共守同一地方教會路線。各堂行政、財政自主,但在差傳事工合作推展。


羅蘭崗基督徒禮拜堂30週年紀念特刊